各分党委、党总支,校属各单位:
经学校研究,定于9月7日至9日举行领导干部读书班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加人员
全体校领导,校长助理,正处级领导干部。
二、学习安排
9月7日至9日在北校区北辰行政楼及师生服务大厅进行集体学习和分组研讨,具体日程安排和分组情况见附件。
集体学习会场一:北辰行政楼二层学术报告厅
参会人员:党办、宣传部、统战部、机关党委、校办、教务处、招就处、人事处/教师工作部、计财处、国资处、信网处、社会合作处、保卫处、离退休工作处、采购与招标办、工会、党校、图书馆、医院、公路学院、机械学院、电控学院、地测学院、建工学院、建筑学院、运输学院、能电学院、人文学院、外国语学院、体育部、兴华学院、未来交通学院等单位主要负责人。
集体学习会场二:师生服务大厅二层第二报告厅
参会人员:组织部、学工部、巡察办、纪委办/监察处、发展规划处、研究生院/研工部、科研院、人才办、审计处、实管处、国际交流处、后勤处、基建处、教评中心、法治办、团委、南校区办、学术期刊中心、基础教育办公室/附属学校、资产经营公司、汽车学院、经管学院、信息学院、资源学院、水环学院、材料学院、土地学院、马克思主义学院、理学院、国际教育学院、继续教育学院、都柏林国际交通学院等单位主要负责人。
三、有关要求
1.学习期间领导干部要端正学习态度,严格遵守学习纪律,根据读书班相关要求以及分组情况准时参会。原则上不准请假,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,需报请校党委书记批准。
2.学习期间各相关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及学校防疫要求,做好会场的消杀、通风及人员测温等工作。全体领导干部要保持高度的防护意识,会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、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驻留史,以及有省外旅居史未完成或未落实“3天2检”措施的人员,禁止进入会场。
3.请各单位公文管理员通知本单位参会人员。请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签到并入场就座,全程佩戴口罩。读书班学习资料已于上学期末发至各单位,开班期间请随身携带。
党委办公室
校长办公室
党委组织部
发展规划处
2022年9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