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

关于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报告会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2-11-14

各分党委、党总支,校属各单位:

为贯彻落实《中共长安大学委员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方案》精神,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往深里走、往心里走、往实里走,把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的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,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,学校定于11月15日举办宣讲报告会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宣讲时间

2022年11月15日(星期二)下午16:00(动员部署会之后)

二、宣讲人

校党委书记  陈志坚

三、宣讲主题

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二十大精神,深刻理解教育、科技、人才一体部署的时代内涵,全面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

四、参会人员

1.各学院(系、部)机关和专任教师党支部书记(由组织部组织);

2.机关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各党支部支委代表1名(由机关党委组织)。

五、参会地点

会场一:北校区北辰楼会议中心二楼报告厅

参加人员:

1.在北校区工作的各学院教职工党支部书记;

2.在北校区工作的机关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支委代表。

会场二:南校区北院学术交流中心一楼报告厅

参加人员:

1.在南校区工作的各学院教职工党支部书记;

2.在南校区工作的机关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支委代表。

六、会议要求

1.请各单位于11月14日下午17:3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电子版报党委办公室(党办邮箱:db@chd.edu.cn,联系人:侯启威,电话:61105028)。各单位公文管理员通知相关人员按照要求在相应会场参会。

2.会前7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、疫情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或疫情高风险地区驻留史,以及有省外旅居史未完成或未落实“3天3检”措施的人员,请勿参会。

3.请参会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,会议期间全程佩戴口罩,进入会场后将手机关闭或调为静音,保持会场安静。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党委办公室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党委组织部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党委宣传部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机关党委

              2022年11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