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属各单位:
为进一步强化目标管理,明确目标责任,推动年度工作要点任务达成,制定年度目标责任清单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1.请《长安大学2023年工作要点分解表》(见附件)中各责任单位根据工作任务,在充分征求分管校领导意见的基础上,研究制定任务达成目标并提交给牵头责任单位。各牵头责任单位梳理确定所承担牵头工作任务的达成目标,经责任领导审核同意后,填报《长安大学2023年工作要点分解表》中“任务达成目标”一栏。
2.任务达成目标的制定需紧密围绕“开放发展年”的主题,结合学校“十四五”事业发展规划和新一轮“双一流”建设方案,力求定量定性、突出实绩、简洁凝练,在去年工作任务完成的基础上体现出增长、增量。
3.牵头责任单位填报《长安大学2023年工作要点分解表》,经责任领导审核签字后,分别提交至党办(北辰楼1202室)、校办(北辰楼1102室),同时报送电子版至邮箱:db@chd.edu.cn(党办)、xbmsk@chd.edu.cn(校办),联系方式:党办侯启威61105028,校办徐英61105040。报送截止时间:3月22日17:00。
党委办公室
校长办公室
2023年3月15日